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黄靖涵   编辑:紫丁香书院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6日

为进一步推进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朋辈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的重大作用,校区学生工作处拟举办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良好,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2、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成员、心理协会成员或其他与学生心理工作相关组织的成员,工作1年(含1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

3.能够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积极参与校内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每学期至少参加1至2次;能及时发现、关心和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及时鼓励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去寻求专业支持。

4.认真落实校区和学院布置的有关工作;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积极策划、认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推动校区、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班级、协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得当,工作效果好。

二、评选对象

各班级心理委员、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成员、心理协会成员以及其他与学生心理工作相关组织成员。

三、评选名额

本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共评选80人。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或相关部门推荐、学工处审核的方式。

6.16-6.25:申请者填写申请表(附件1)。

6.26-7.2:学院及相关部门组织评选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2天)。

7.3-7.4:各学院、书院将评选结果统一上报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评选出来的2022-2023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要重视评选工作,认真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2022-2023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各学院、书院请于75日前统一将

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到大活北320,电子版发送至psyhitwh2003@163.com。

2、要认真总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加以推广,推进校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631-5678441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6


附件1:2022-2023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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