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对国家奖助学金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奖助学金标准的相关通知,按照学校2024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现将紫丁香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具体评审指标和评选范围与书院9月30日发布的《紫丁香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相同(通知链接http://zdx.hitwh.edu.cn/2024/0930/c5657a188195/page.htm)。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但评选标准不变。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
按照国家规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按月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本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评选组织
书院评审领导小组与9月30日发布的通知相同(通知链接http://zdx.hitwh.edu.cn/2024/0930/c5657a188195/page.htm)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上一批次(9月30日批次)已经在书院通过国家奖学金评审,并完成学院公示环节的推荐获奖学生,推荐资格仍然有效,不需要在本批次重复申报和评审。
上一批次(9月30日批次)已经在书院参加国家奖学金现场评审,但未推荐获奖的学生,若本批次仍有意向参评,需要按照下述流程,重新进行申报及联评展示。
上一批次(9月30日批次)已经在书院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推荐获奖学生,如果符合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可以在本批次申报国家奖学金:如果获评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则取消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获奖资格;如果未能获评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则保留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获奖资格。
1、国家奖学金(增补)
(1)有意向增补申报的学生,请于11月2日16:00前填写《紫丁香书院2023-2024年国家奖学金联评信息表(第二批次)》的个人信息,并于11月4日14:00前完善个人事迹;
【腾讯文档】紫丁香书院2023-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联评信息表(第二批次)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HN4RkpKektnZGZ6
(2)将联评信息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所对应的纸质材料,于11月4日前上交至辅导员处,具体上交方式以各辅导员老师通知为准;
(3)若有成绩未进入10%,符合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见附件1)的同学,请于11月2日中午12:00前将证明材料及个人情况说明交至辅导员处;
(4)联评PPT命名为“班号-姓名-国奖联评PPT”,于11月4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hitzdx@126.com,邮件主题与PPT命名保持一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未增加,故不再单独组织评选。若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而产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空缺,将从上一批次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递补,不需再次上报。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
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现场联评展示时间暂定11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书院评审细则,书院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同时报学工处复审。
(三)上报终审
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批复评审意见。
五、评选形式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参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限时3分钟;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现场展示得分组成,分别占比90%和1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综合测评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函评的形式评选,由评委小组成员根据函评材料进行打分;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函评打分组成,分别占比60%和4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综合测评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三)转专业学生评选方案
23级转专业同学在现专业进行国奖评审。需在原专业完成综合成绩计算,请原专业辅导员给出证明,包含2023-2024年度平均学分绩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2023-2024年度综合考评分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于11月4日9:30前提交给辅导员审核。若满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可在紫丁香书院申报相应奖项。
六、相关要求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联评信息表》内容务必认真填写,将作为联评打分、以及后续材料上报的依据。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学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根据《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本科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上次获奖年度及之前的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再次申报的学生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本科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本通知由紫丁香书院负责解释。
紫丁香书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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