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紫丁香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布雨欣   编辑:紫丁香书院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

为进一步推进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朋辈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的重大作用,紫丁香书院拟举办2023-2024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良好,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2、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协会成员、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成员或其他与学生心理工作相关组织的成员,工作1年(含1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

3.能够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积极参与校内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每学期至少参加1至2次;能及时发现、关心和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及时鼓励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去寻求专业支持。

4.认真落实校区和学院布置的有关工作;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积极策划、认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推动校区、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班级、协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得当,工作效果好。

二、评选对象

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协会成员、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成员以及其他与学生心理工作相关组织成员。

三、评选名额

本次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共评选20人。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书院推荐审核的方式。

11.12-11.17:申请者填写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xsyfzb@163.com,纸质版交到教工之家紫丁香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11.18-11.19书院组织评选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2天)。

五、奖励办法

书院将对评选出来的2023-2024学年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此评选结果作为2023-2024学年校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依据。

联系人:布老师联系电话:0631-5687867


紫丁香书院

20241112


附件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docx


编辑审核:紫丁香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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