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朋辈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的重大作用,紫丁香书院拟举办2023-2024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良好,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2、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协会成员、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成员或其他与学生心理工作相关组织的成员,工作1年(含1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
3.能够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积极参与校内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每学期至少参加1至2次;能及时发现、关心和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及时鼓励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去寻求专业支持。
4.认真落实校区和学院布置的有关工作;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积极策划、认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推动校区、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班级、协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得当,工作效果好。
二、评选对象
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协会成员、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成员以及其他与学生心理工作相关组织成员。
三、评选名额
本次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共评选20人。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书院推荐审核的方式。
11.12-11.17:申请者填写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xsyfzb@163.com,纸质版交到教工之家紫丁香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11.18-11.19:书院组织评选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2天)。
五、奖励办法
书院将对评选出来的2023-2024学年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此评选结果作为2023-2024学年校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依据。
联系人:布老师联系电话:0631-5687867
紫丁香书院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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