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校区《2024年春季学期人民奖学金评选通知》,结合紫丁香书院实际情况,紫丁香书院2024年春季学期奖学金评选通知公布如下: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综合测评成绩超出大类集群前70%)。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5.本学年受到院级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无故缺席校区和院系活动的学生。
三、各类别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在本大类集群学生的前10%以内。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在本大类集群学生的前25%以内。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在本大类集群学生的前50%以内。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在社会兼任工作、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体育运动、艺术活动、新闻文学、英语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本科学生。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比例与金额
单项奖学金总的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奖学金为100元,其中8%由院系评定,2%由学校评定。
2.紫丁香书院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条件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担任校共青团、学生会以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干部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院系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干部以及团支部干部、班级干部(包括寝室长),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任期满一学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大学生素质考评中,其组织管理能力考核等级为优秀。(我院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时主要考察申请人在紫丁香书院、班级任职时完成工作情况,有专门单项奖学金名额的其他学校组织或社团任职情况不予考虑。)
证明材料:无
(2)社会实践奖学金
积极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或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收获大,提交水平较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证明材料:盖章的实践接收证明与实践报告照片或扫描件
(3)学习优秀奖学金
未获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而一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单科成绩排名专业第一并且唯一第一名。
证明材料:成绩单截图
(4)学习进步奖学金
一学期平均成绩在班级或专业进步10个名次以上(含10个名次)。
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考评表电子版(排名版)
(5)体育运动奖学金
在校级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参加校运动会两个项目以上(包含两个)。
证明材料:校运动会不用提供,其他比赛提供获奖证书照片或者扫描件
(6)艺术活动奖学金
在校级文艺比赛、辩论比赛、演讲比赛以及其它艺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学院或者书院组织的文艺类晚会担当主持人。
证明材料:可佐证的新闻截图、获奖证书照片或者扫描件
(7)新闻奖学金
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长篇通讯(800字以上)3篇,或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消息8篇。
证明材料:新闻截图、刊物的照片或扫描件
(8)文学奖学金
在校级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或在校刊上发表文学文章3篇。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刊物的照片或者扫描件
(9)英语奖学金
在校级英语学习竞赛中成绩突出。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照片或者扫描件
(10)其他奖学金
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证明材料:可佐证的证书照片或者扫描件或者截图等
四、奖学金申请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以集群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不需要学生个人申请。
2.单项奖学金需学生个人申请,申请学生填写附件1: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附件及申请表重命名:学号-姓名-单项奖学金种类,例如202300101-张三-新闻奖学金。具体材料上交方式及时间要求,以辅导员通知为准 。
3.注意事项
(1)秋季学期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所在学年内(上下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可以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2)本学期已获得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请单项奖学金。
(3)每个人每学期通过书院只能获得一项单项奖学金。
(4)申请单项奖学金必须有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上交材料、表格格式不规范者取消评选资格。
(5)对于靠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获奖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6)对于已评上奖学金的学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学校处分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果错误及学校处分发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后,则不对本次奖学金进行处理,待下次评选时,取消评选资格。
五、评选小组
组长:王莹、李文学
成员:王莹、李文学、23级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
附件1:紫丁香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紫丁香书院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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