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丁香书院2025年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陈明裕   编辑:紫丁香书院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8日

按照学校2025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现将紫丁香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6)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奖学金,原则上不得申请各类困难资助。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项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联评。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50%,且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金额、国家拨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困难程度等情况确定,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年3700元。本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评选组织

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及书院的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王莹

成员:学生工作处教师代表、2324级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填写《紫丁香书院2024-2025年国家奖学金联评信息表》;

【腾讯文档】紫丁香书院2024-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联评信息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QXJBcEZad2FIR1Js

2)将联评信息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电子版上交,材料命名姓名+奖项,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学号+姓名+国奖材料,发送至邮箱hitzdx@126.com

3)成绩未进入10%,符合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将相关材料92924:00单独发送给紫丁香书院原辅导员处;

4)联评PPT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填写《紫丁香书院2024-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联评信息表》;

【腾讯文档】紫丁香书院2024-2025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联评信息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QW95UUFtSEpsaVh1

2将联评信息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电子版上交,材料命名姓名+奖项,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学号+姓名+励志材料,发送至邮箱hitzdx@126.com

3、国家助学金:

待完成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由辅导员发布具体通知。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

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书院评审细则,书院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同时报学工处复审。

(三)上报终审

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批复评审意见。


五、评选形式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参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限时3分钟;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现场展示得分组成,分别占比90%1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综合测评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函评的形式评选,由评委小组成员根据函评材料进行打分;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函评打分组成,分别占比60%4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综合测评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三)转专业学生评选方案

24级转专业同学在现专业进行国奖励志评审。需在原专业完成综合成绩计算,请原专业辅导员给出证明,包含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平均学分绩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综合成绩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92914:00提交给辅导员审核。若满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可在紫丁香书院申报相应奖项。

六、时间安排

9292400前,请有意向的同学完成《联评信息表》中个人信息部分填写,用于安排联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填写视为报名参评,过时无法再增加报名

1082400前,联评信息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电子版上交,材料命名姓名+奖项,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学号+姓名+国奖材料学号+姓名+励志材料,发送至邮箱hitzdx@126.com

1082400前,请有意向的同学完成《联评信息表》中个人事迹部分填写;并将联评PPT发送至邮箱hitzdx@126.comPPT及邮件命名为23/24-电气/计算机/机器人/拔尖班-姓名-联评PPT

109-11日,书院组织联评,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并公示,组织相应学生完成表格填写,并上报学工处;

10132025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书院完成审核盖章公示后,上报学工处。


七、相关要求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联评信息表》内容务必认真填写,将作为联评打分、以及后续材料上报的依据。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根据《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本科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上次获奖年度及之前的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再次申报的学生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本科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本通知由紫丁香书院负责解释。


紫丁香书院

2025928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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