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紫丁香书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董方圆     审核:杨俊敏     来源:紫丁香书院     发布时间:2026-09-18

按照学校2026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现将紫丁香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1.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曾受到处分但已解除;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曾受处分但已解除;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通过学校上一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项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联评。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50%,且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注: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25级原紫丁香书院的同学在紫丁香书院的大类内参加评选,但转大类和转专业的同学要在转后的新大类和新专业内评选。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金额、国家拨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困难程度等情况确定,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年3700元。本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评选组织

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书院党政领导下,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全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处理有关申诉事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落实委员会各项决策。

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主任: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副主任:书院执行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

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92210点前按照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和要求(附件7/12/13)填写下方《紫丁香书院2025-2026年国家奖学金联评信息表》;

【腾讯文档】紫丁香书院2025-2026年度国家奖学金联评信息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EtmR3hIUmtZdUNh

转专业大类的同学需在原专业完成综合成绩计算,请原专业辅导员给出证明,包含平均学分绩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综合成绩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证明纸质版以及所有申报同学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各大类负责老师处;

AI加先进技术领军班(博学楼B104):董方圆、陈明裕;

智能制造卓越优才(博学楼B104):布雨欣、张维政;

卓越优才(博学楼B104):卢嫒迪;

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拔尖班(博学楼B108):李卓青、王子柏

3)成绩未进入10%,符合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同样按照上述要求填写上报,将以上相关材料于92210点前提交至大类负责老师处

4)联评PPT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92210点前填写《紫丁香书院2025-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函评信息表》,转大类/专业的同学需在原大类/专业完成综合成绩计算,请原辅导员给出证明,包含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平均学分绩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综合成绩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纸质版交由各大类负责老师处;

【腾讯文档】紫丁香书院2025-2026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函评信息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FR6RnRMQWJJbXBU

(2)申报同学参照《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填写模板、《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进行填写,不确定的地方可参考国奖填写标准;

(3)929日函评联评信息内容材料;

3、国家助学金:

待完成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由辅导员发布具体通知。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

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申报材料线下公示3个工作日(23-28日),公式无问题后联评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书院评审细则,书院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同时报学工处复审。

(三)上报终审

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批复评审意见。

五、评选形式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参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限时3分钟;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现场展示得分组成,分别占比80%2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综合测评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函评的形式评选,由评委小组成员根据函评材料进行打分;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函评打分组成,分别占比60%4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综合测评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六、相关要求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联评信息表》内容务必认真填写,将作为联评打分、以及后续材料上报的依据。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根据《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本科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上次获奖年度及之前的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再次申报的学生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本科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本通知由紫丁香书院负责解释。


紫丁香书院

2026918


国奖、励志、国助申报评选文件.rar








    文章发布:李函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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